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林荔光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来源:荔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02-25 16:36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荔光同志任荔城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林劲鹏同志任荔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高榕同志任莆田工艺美术城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蔡丹同志任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荔光、陈高榕、蔡丹等三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3年9月22日起算,林劲鹏同志任职时间自2023年10月10日起算。因区级机构改革,林劲鹏同志原任的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副局长)职务

  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