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荔光同志任荔城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林劲鹏同志任荔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高榕同志任莆田工艺美术城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蔡丹同志任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荔光、陈高榕、蔡丹等三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3年9月22日起算,林劲鹏同志任职时间自2023年10月10日起算。因区级机构改革,林劲鹏同志原任的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副局长)职务
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