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基棠同志兼任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智勇同志兼任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陈宇锋同志任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
邱慧娟同志挂职任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美华同志挂职任荔城区城市绿心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陈宇锋同志的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美华同志挂职任的荔城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正科级事业单位的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的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