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
荔城区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检测
及抽查工作的通知
荔市监〔2021〕53号
各基层所、各相关股室、省特检院莆田分院、各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各电梯维保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测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我局委托省特检院莆田分院对我区部分特种设备开展运行安全检测及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对荔城区部分城市综合体、酒店、医院、超市、学校及住宅小区在用电梯开展运行安全检测及抽查;对荔城区在用部分锅炉、危化品相关压力容器、公用燃气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开展运行安全抽查。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前。
三、职责和要求
1.承检机构抽查人员在实施抽查前1天告知相关特种设备相关使用单位抽查时间的具体安排及相关事项,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电梯维保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抽查人员在到达现场时,应说明来意,提供《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荔城区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检测及抽查工作的通知》,并将具体抽查的特种设备及抽查项目告知使用单位和相应电梯维保单位。
承检机构将抽查结果要按进度分批报送我局。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反馈我局及各基层所,并同时告知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立即停止使用。
2.各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
3.电梯维保单位应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及反馈工作。
4.各基层所要做好抽查工作的协调,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整改,对承检机构反馈的抽查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予以安全监察,同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形成闭环;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区府办,区安委会。
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