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素一食品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不合格食品被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当事人于十二月内受到两次以上罚款,应从重处罚,同时当事人属于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莆市监处罚[2022]12070124)决定吊销该企业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食坊字第3503040084号。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莆田市素一食品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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