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二)

来源:荔城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4-03-18 15:50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莆田市荔城区迟记餐饮店(负责人周花花)等1273家食品经营单位(名单附后),因发生应予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的法定情形,我局于2024年1月22日公告限期办理注销手续。截至2024年3月18日,相关食品经营单位仍未办理注销登记,且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我局将依法定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未缴回的许可证件作废。

  被依职权注销的食品经营单位,提出主体资格恢复或继续经营等合法证明文件的,可重新提出许可登记申请。  

  附:注销食品经营许可名单  

   

   

  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