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肉类产品消费提示

来源:荔城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5-04-29 10:37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本提示所称的肉类产品包括生鲜肉及肉制品。  

  1. 正规渠道购买或消费‌:优先选择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持证经营的食品销售店及餐饮服务单位等正规场所购买或餐食肉类产品,网购时选择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及知名品牌旗舰店。 

  2. ‌查看产品合格证明或标签信息‌:购买生鲜肉时,查看商家是否有“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检验合格证明),是否以能够添加水分保持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调理肉制品冒充不能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原切肉”“鲜切肉”“纯肉”。购买预先包装的肉制品或在餐饮场所就餐时,注意包装上的标签是否包含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贮存条件等信息,是否以猪鸡鸭肉掺入香精、精膏冒充牛(羊、驴)肉。 

  3. 索取购物凭证:购买或消费肉类产品后要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维护自身权益。 

  4. ‌感官检查‌: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商家使用“生鲜灯”通过调整光照颜色给生鲜肉提色增亮。消费者应观察肉类产品的颜色与质地,是否颜色自然,质地均匀,正常肉味,无变色、异味、变质等情况。 

  5. 保持清洁卫生:在处理肉类产品前后,要洗手并保持厨房和餐具的清洁卫生。避免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和处理。 

  6. 确保烧熟煮透:肉类产品易滋生细菌,彻底烹饪可以杀死可能存在的细菌和病毒,保证食品安全。 

  ‌正确储存‌:常温储存的肉制品可以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肉制品,确保其在冷链条件下储存,需冷藏储存的肉及肉制品应在0-4℃冷藏,需冷冻储存的应在-18℃及其以下冷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