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上午8:00。
二、报到地点: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荔城区镇海街道县巷63号荔城区政府内5号楼)一楼大厅报到。
三、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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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名称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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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伟程 |
男 |
2004.02 |
临床医学 |
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202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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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沛鸿 |
男 |
2004.05 |
临床医学 |
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202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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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洲杭 |
男 |
2004.07 |
针灸推拿 |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
2025.06.30 |
四、相关要求:
1、随带材料:本人身份证、2寸免冠照片1张(相片背面备注姓名),黑色水笔1支,体检费用考生自带现金约500元(建议以微信支付)。
2、考生要按体检报到时间准时到达,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期间,体检表按分组由引领员统一保管,个人不准携带。要服从指挥,不准私自离队,不准向医务人员或其他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作任何的暗示,如经发现或举报查实按作弊处理。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生体检当日早晨多喝开水,膀胱留足尿液备B超检查。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怀孕不能进入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根据医学证明延期体检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8、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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