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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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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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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编码 |
项目 名称 |
处罚 文号 |
立案时间 |
被处罚人 |
案由(具体)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及执行情况 |
决定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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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T01CG-CF-0122 |
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交通工具未保持外观整洁,或不遵守相关规定的 |
第Z2003700号 |
2024.3.28 |
梁某某 |
梁某某驾驶的车辆闽B25287于2024年3月28日在荔城区荔港大道运输渣土时不作密封、包扎、覆盖,在沿途造成泄漏、遗撒,污染道路面积约为3米×5米合计15平方米。 |
《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
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叁仟元整的罚款。 |
2024.4.10 |
附:相关行政职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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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权力编码 |
PT01CG-CF-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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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交通工具未保持外观整洁,或不遵守相关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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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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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依据(具体条文) |
违反条款:《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等防护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处罚依据:《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关于特殊场所和活动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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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标准 |
轻微:①未设废弃物容器,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10张(件)以下的;②进入城市内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未关闭车船内卫生间,车船上废弃物进车站码头未得到妥当处理,随意排放,虽采取补救措施,但措施不到位,造成一定影响的;③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未造成泄漏、遗撒的。A未设废弃物容器,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10张(件)以下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处100元罚款。B进入城市内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未关闭车船内卫生间,车船上废弃物进车站码头未得到妥当处理,随意排放,虽采取补救措施,但措施不到位,造成一定影响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处500元罚款。C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尚未造成泄漏、遗撒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罚款。 一般:①未设废弃物容器,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10张(件)以上30张(件)以下的;②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未关闭车船内卫生间,车船上废弃物进车站码头未得到妥当处理,随意排放,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较大影响的;③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A未设废弃物容器,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10张(件)以上30张(件)以下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处500元罚款。B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未关闭车船内卫生间,车船上废弃物进车站码头未得到妥当处理,随意排放,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处1000元罚款。C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罚款。D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30平方米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 严重:①未设废弃物容器,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30张(件)以上或拒不改正的;②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未关闭车船内卫生间,车船上废弃物进车站码头未得到妥当处理,随意排放,拒不改正的;③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 造成泄漏、遗撒,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A未设废弃物容器,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30张(件)以上或拒不改正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处1000元罚款。B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未关闭车船内卫生间,车船上废弃物进车站码头未得到妥当处理,随意排放,拒不改正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处2000元罚款。C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 造成泄漏、遗撒,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0元罚款。D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 造成泄漏、遗撒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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