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荔城区审计局关于对原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周金元经济责任审计移送处理书》(荔审移[2025]16号)文件通报,温州铭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2021年涵港大道(K3+280-K3+400)两侧的辅道及人行道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中标价121.0329万元,工期30日历天,中标单位福建省龙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三家投标公司之间分别存在控股关系,或者企业联系电话和邮箱同一个、公司注册同一地址现象,涉嫌串通投标行为。代理公司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行为。
我局现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建筑函(2018)26号)第八条第(九)款规定、《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莆建管〔2021〕14号)第八条第(九)款规定,决定对温州铭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予以通报曝光。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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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荔城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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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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