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荔瀚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荔城区乡村生态保护融合发展提升工程(二期)监理投标保证金超期退款的告知函》通报,荔城区乡村生态保护融合发展提升工程(二期)监理存在招标人超期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根据《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建筑函〔2018〕26号)和《莆田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莆建管〔2021〕1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莆田市荔城区荔瀚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予以通报。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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