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荔城区锦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来源:荔城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5-10-22 16:55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案情简介:2025年9月15日,莆田市荔城区新度市场监管所前往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壶山学苑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内的电动车充电桩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查处流程:2025年9月15日,莆田市荔城区新度市场监管所前往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壶山学苑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内的电动车充电桩所在的区域相关充电价格未进行招牌公示。 

  该小区物业公司莆田市荔城区锦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标准,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我局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至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处理。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莆田市荔城区锦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日前,该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已按规定公示了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电费及服务费等收费标准。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物业水电公摊收费明码标价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诚信形象,增强业主对物业的信任度,而且规范的收费行为也有利于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和运营。本案的查处,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在水电公摊收费等实行明码标价,能够防止物业管理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乱收费,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维护消费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秩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