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荔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报送2025年第三季度工程造价(预算)评审结果》文件通报,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白塘路安置区及其配套道路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送审预算造价为464733934元,财政审定预算造价为440323914元,核减造价24410020元,核减率达5.25%。该项目存在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的预算造价与财政助审机构审定的预算造价误差超过3%的情况。
我局现根据《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60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对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予以通报。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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