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5年9月29日,根据12345平台诉求件反映黄石镇鞋服城旁的万宝充电站未公示充电费用及停车费等问题,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市场监管所对福建省闽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万宝充电站进行核查,发现该充电站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查处流程:9月29日上午,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前往黄石镇鞋服城旁的万宝充电站进行现场核查,现场该充电站内车辆正在充电,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充电站内未公示充电电价、充电服务费、停车费的项目及收费标准。
该充电站经营公司福建省闽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标准,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一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我局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至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处理。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建省闽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日前,该公司已按规定在充电站内公示了停车费等收费标准,同时也通过充电扫码应用程序公示了充电电价、充电服务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本案的查处,督促企业在充电站收费等实行明码标价,能够防止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乱收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消费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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