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省住建厅结合新颁布法规及既有基准适用性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住房租赁条例》《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50部法律法规部分裁量权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形成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现予以印发。本裁量权基准有效期3年,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同步废止。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函告局法规股。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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