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黄石南洋自来水有限公司、北高惠民自来水有限公司、西天尾盘石自来水有限公司、国网城区供电服务中心、黄石、新度、北高、西天尾供电所、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精神,为全面了解我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对服务对象的各项收费现状,现将莆田市发改委
转发《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发改函〔2021〕12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填报表格范围:2020年度我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对服务对象各环节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收费金额,以及接入工程费用和其他各类收费的情况如实填入表格,并请你们行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5部门的(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通知》规定从2021年3月1日起立即取消文件所列的收费相关项目情况。
二、调查对象:荔城区辖区内所有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的企业或公司(所)。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随着城镇化不断扩大推进,城镇公用设施不断加强,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要求持续上升,随着公用事业市场化积极推进,为推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各行业公司必须高度重视,把清理规范工作作为年度重要任务,指定专人专班具体负责,对企业本部及所有分、子公司、关联控股公司、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的相关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四、相关要求: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情况调查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20〕129号)和《福建省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20〕107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行业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按照福建省发改委布置的《2020年度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情况表》规定的表式,认真逐项梳理收费项目并填报,于2021年3月20日前上报荔城区发改局价格服务管理股(荔城区政府6号楼二层202室,联系人:林德义,13859836632)。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Lcwj2292450@163.com)。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