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区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荔城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意见》(荔安办〔202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创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试点先行,典型带动
各镇街、园区要认真开展试点培育工作,西天尾镇、黄石工业园区2022年底前要完成10家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镇海办、拱辰办、黄石镇、新度镇、北高镇2022年底前要完成5家以上安标化评审工作。通过试点先行,在试点企业中树立典型,并以典型来带动全区小微企业的创建工作。
三、落实责任,全面推进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由镇街、园区负责评审、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公告。各镇街、园区要认真落实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创建和自评,并进行评审。评审后,报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2年进行试点典型创建,2023年开始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应满足自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同时,小型企业评审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鼓励申请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创建。
附件:
1、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
2、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荔城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名单
荔城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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