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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莆田市荔城区开展粉尘涉爆企业规范使用砂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荔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8-2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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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园区、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应急管理局《莆田市开展粉尘涉爆企业规范使用砂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应急[2022]53号)要求,特制定《莆田市荔城区开展粉尘涉爆企业规范使用砂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荔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莆田市荔城区开展粉尘涉爆企业规范使用砂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和《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应急规〔2022〕4号)要求,根据《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应急〔2022〕39号,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办〔2022〕41号,以下简称“大检查”)和《莆田市开展粉尘涉爆企业规范使用砂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应急[2022]53号)文件精神,全市陆续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清零行动”,近期市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粉尘涉爆企业使用的砂光机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设备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粉尘涉爆企业规范使用砂光机专项整治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突出问题导采取杂物去向、目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狠抓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把源头治理挺在安全风险管控前面,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查缺补漏、精准发力,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促进隐患整改、监管执法、应急管理、安全防控四项工作全面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粉尘涉爆企业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内容  

  1、重点企业 

  一是全区粉尘涉爆企业;二是重点检查“粉6”项违法事项是否全部清零(特别是砂光机的正确规范使用和粉尘清扫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检维修环节、外包作业、环保设施安全等情况。三是对已开展执法检查的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回头看”,狠抓已发现隐患的整改闭环监督检查,并纳入常态化监管。 

  2、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应突出重点,首先对照荔安办〔2022〕41 号中粉尘涉爆企业6项违法行为事项(附件3)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和加强执法。特别要针对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粉尘输送管道中存在火花等点火源时,如与木质板材加工用砂光机连接的除尘风管、纺织梳棉(麻)设备除尘风管等,应设置火花探测与消除火花的装置的问题整改。此外,还应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不同行业特点进行执法检查。其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未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粉尘防爆安全管理专项培训,相关人员未掌握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相关规定和技能,未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的;二是未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危险辨识,未评估粉尘爆炸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消除、控制粉尘爆炸风险的措施;三是对涉爆粉尘安全生产不重视,未制定和执行粉尘清扫制度、除尘系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的。 

  四、时间安排及重点任务: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9月10日)。各镇街、园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核查粉尘涉爆企业业底数,摸清各粉尘涉爆企业砂光机底数,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自查自改,并签订承诺书。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各镇街、园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特别是针对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等问题),从隐患整改、监管执法、应急管理、安全防控等方面深挖细究,从严监管执法,发现问题坚决严厉查处,做到督查检查全覆盖,要对表对标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部建立清单台账,定准整治对策和防范措施, 明确整改时限,逐一进行问题隐患“清零”。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做好梳理总结汇报,要反思问题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对前一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复查,并继续布置对粉尘涉爆企业加强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要按照近期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提上重要工作日程,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安全防控。各镇街、园区要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防控,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安全生产工作。准确摸清掌握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真实状况和突出问题,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 

  (三)监管执法。各镇街、园区要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双随机”、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对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以最严格的执法,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四)舆论引导。各镇街、园区要结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粉尘涉爆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专项行动开展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附件:1.各镇街、园区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治情况表 

      2.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工艺汇总表 

      3.粉尘涉爆企业6项违法行为事项表 

      4.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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