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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荔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12-0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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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遏制老旧住宅电气火灾多发势头,根据省安办《关于部署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116号)和市安办《关于部署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莆市安办〔2022108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实施精准治理,推动各镇(街道)、工业园区以及应急、公安、消防、财政、农业农村、民政、住建、城区管理、电力等部门,以老旧住宅、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为重点,按照“明确范围、摸清底数、找准隐患、落实整改”工作步骤,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问题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实施表前、“表下线”(表后电气线路)改造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以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和村(居)民自建房,尤其是生产经营租住性自建房为重点,特别是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砖木结构建筑 

  (二)整治重点内容 

  1. 电气线路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连接不达标; 

  2. 用电负荷同时使用负荷超过现有计量装置容量; 

  3. 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 

  4. 未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等应急消防设施器材。 

  三、治理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细化排查摸底方案,依托本地区供电所,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或具有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等技术力量,切实摸清存在突出电气火灾隐患的老旧居民住宅底数,建立改造对象库。 

  (二)增配更新设施器材 

  结合年初部署开展的老旧居民小区电气整治涵江试点工作经验,在此次专项治理涉及的三类场所内增配火灾防控设施,落实“四个配备”(即“表后”配备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等电气保护设施;户内配置简易火灾烟感报警器;户内配备灭火器;户内配置符合居民实际需求数量的逃生面罩),切实避免“小火亡人”现象发生。 

  (三)分批实施电气改造 

  1.开展表外电气工程改造。供电企业对表外电气工程实施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线路以及与架空线路密切相连的塔、杆、交接箱、控制箱及配电箱等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其中,金属材质电表箱应有接地,现场不具备接地条件时,应选用非金属材质计量箱。安装现场为潮湿、盐雾等易腐蚀、生锈环境的,应选用非金属材质计量箱。 

  2.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装设漏电保护器,带有过电流、过电压、漏电保护三功能,一般环境选择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 

  3.改造表下电气线路。线路应采用铜芯电线,其规格应满足用电负荷需求且不得小于2×2.5mm2,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管保护,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插座应拆移至不燃物上。 

  4.增设电动车户外充电设施。落实《莆田市电动两轮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结合城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居民住宅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采用10A安全型插座,插座应自带过流保护功能。每个分支回路连接的充电插座不宜超过10个。充电箱每个末端插座的最大输出功率不宜超过1100W 

  (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1.常态化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发动社区、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常态化检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等电气类火灾隐患。 

  2.引导群众使用合规电器。通过入户宣传、劝导等方式,引导村(居)民对“三无”电器产品、“老国标”插线板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设备进行更换。 

  3.借力智慧技防措施。鼓励村(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及联网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对火灾事故实现早期报警和探测。各地可结合实际建立区域“智慧消防”“智慧用电”等平台,数据信号应接入区政府“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系统平台和“区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平台。 

  4.探索实行电气火灾意外保险。对接保险企业,探索、发行由政府统一参保的电气火灾意外保险。 

  5.强化用电改造经费支撑。将居民用电改造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范畴,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积极改造居民小区老旧线路。 

  四、时间步骤 

  即日起至2023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1127日前)。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各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参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整治方法、经费来源,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1128日至20221231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指导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摸排建立辖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和村(居)民自建房底数清单,并对照《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范例)》(附件1),同步开展显见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和电气安全检测,针对存在突出电气安全隐患问题的场所建立改造对象名单,分批制定改造计划方案。电力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为基层网格力量进行培训。 

  (三)集中改造阶段(202311日至2023531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可按照“试点先行、逐步完善、全面覆盖”的原则,选取1-2个电气火灾多发的镇(街)进行试点,形成经验后逐步推广。电力部门主动服务提供技术和安装力量,结合建筑负荷特点、房屋位置、线路走向、自然天气等因素,实行“一房一策”的改造,重点采取改造电气线路、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措施,确实消除隐患。改造期间,坚持用户备料、施工免费的原则,积极引导用户自筹、众筹资金。“表下线”以“整理、整顿”为主,对用户原有设备材料,质量安全合格的充分利旧,避免大拆大换,争取老旧住宅应改尽改。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区安办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区应急、公安、财政、农业农村、民政、住建、城区管理、消防、国网供电企业等单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支队,定期会商研判推进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务求治理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安委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统筹区级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服务组,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消防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职责,收集整理各地在改造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突出问题,配合制定资金补助政策。住建部门负责提供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底数清单,将改造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自建房整治等工作内容。城区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支持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改造老旧线路。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提供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底数清单,将改造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内容。民政部门负责提供低收入群体(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居住场所底数清单。财政部门负责在改造过程中合理利用财政资金进行补助。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社区警务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排查摸底及电力安全的培训教育工作。电力部门应发挥专业优势,配合属地政府成立电力服务队、发动电力抄表员配合基层网格力量检查表内电气火灾隐患,提出技术标准和整改意见,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安装力量、培训教育等服务,确保改造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形成工作合力。排查整治过程中,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定期研究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纳入旧村改造、乡村振兴,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城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发挥好末端优势,将此次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整治任务稳步推进。 

  (四)强化宣教培训。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邀请电力部门,对基层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整治业务培训,重点教授铜铝线不规范交接、配电线路容量、过载超负荷、电弧放电等常见性隐患辨识方法。要利用各类媒体定期播放电气火灾案例和安全用电知识,加强社会面用电防火安全宣传,引导群众认识火灾危害,提升改造意愿,主动参与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电气线路改造。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城中村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电气线路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电气检测、设施器材配备、电气线路改造经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个人自筹、居民众筹等方式保障。鼓励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改造老旧线路,相关部门应简化提取流程。村(居)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电气检测、设施器材配备、电气线路改造经费,可采取政府以奖代补、房东出资等方式实施。 

  (六)巩固整治成效。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电气火灾安全隐患会商研判、信息互通、联合治理等工作机制,确保电气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确保电气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在每阶段结束后3日内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全区居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联系人及电话:张海琴,2793765,邮箱:ptlcxf@163.com 

    

  附件:1. 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范例) 

  2. 全区居民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 

  3. 全区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情况表 

    

    

  荔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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