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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0-3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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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工业园、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荔城区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荔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18

 

 

荔城区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粉尘涉爆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

系统建设应用实施方案

 

按照《莆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应急202377)要求,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安全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以及粉尘清理等关键环节,建设应用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实时监测、动态预警、智能研判和及时处置,不断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粉尘防爆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督促和服务企业主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3年底前,开展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试点工作,完成涉粉作业30人以上粉尘企业数据接入。2025年底前,实现涉粉作业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和5人以上涉铝、镁粉企业,以及其他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应接尽接”,形成“线上”风险监测预警和“线下”监管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二、主要标准规范

(一)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数据接入规范》;

(二)《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数据采集技术指南(试行)》;

(三)《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模型(试行)》;

(四)《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

(五)《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技术指导书》;

(六)《GBT37024-2018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感知层网关安全技术要求》。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采集接入监测数据。区、镇街(工业园)两级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在接入范围内的重点粉尘涉爆企业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等标准规范,完成粉尘涉爆隐患整改,完善粉尘防爆安全相关的监测、监控、报警、防控等设备设施,确保物联传感设备正常运行,并督促企业按照《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接入规范(试行)》《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将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的基础信息、动态感知、视频监控等数据通过专网/互联网+VPN的方式上传至市级感知监测监控汇聚节点,通过政务外网传送至省级系统。

(二)推动企业开展应用。、镇街(工业园)按照分级监管原则,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监测预警责任制,开展常态化应用,发现报警要立即核实相关设备设施是否出现故障,及时处置;收到风险预警信息后,要认真研判分析、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消警。企业应当严格落实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粉尘清理制度,定期清理作业场所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并在监测预警系统进行打卡记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省应急厅根据企业固有风险、监测参数报警及处置、现场管理等情况,动态研判企业综合风险,按照风险高低将预警信息分为红、橙、黄、蓝四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

监测预警系统根据预警级别,即时向企业和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发送预警事件信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分级负责预警处置工作,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消警。超出时限仍未消警的,要采取现场督办、执法处罚、警示通报等具体措施,确保企业及时消警。预警处置分级如下:

1.区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橙色预警的核查,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预警信息,并将核查处置结果通过系统进行上报反馈。

2.镇街(工业园)负有应急管理的部门负责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黄色预警的核查,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预警信息,并将核查处置结果通过系统进行上报反馈。                                        

3.企业负责蓝色预警的处置,区应急管理部门、镇街(工业园)负责关注处置情况。

四、分阶段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310月底前)。镇街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动员辖区内单班作业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及5人以上涉铝、镁粉企业和其他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参与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工作。

(二)试点建设阶段(2023年底前)。配合上级工作专班、粉尘涉爆专家全面摸排全区涉粉作业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凡是涉粉作业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作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试点,完成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和数据接入。

(三)推广提升阶段(2025年底前)。区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专班人员按照试点企业采集接入监测标准,在辖区内全面推广系统应用,推动辖区内单班作业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和5人以上涉铝、镁粉企业以及各属地确定的作业人数多、固有风险高的其他重点粉尘涉爆企业监测数据“应接尽接”,有关镇街积极配合实现安全风险实时监测、动态感知、智能预警、快速处置、精准监管,推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是加强工贸企业精细化监管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深化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有关镇街(工业园)务必高度重视,细化各阶段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确时间点、路线图、责任人;结合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强化整治与执法,调动企业开展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的积极性。

(二)强化基本保障。区应急管理局将争取地方财政支持,通过专项资金投入等方式,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建设模式,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升级改造,指导企业自主选择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设备改造商对相关除尘系统设备做好硬件升级改造,接入除尘系统感知数据和重点部位监控视频等信息;要组织相关企业、专家和系统运维人员定期研讨交流,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服务推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工作。

(三)强化推动落实。应急管理局将加强对相关企业数据采集接入、系统使用、报警预警处置的跟踪督导;采取线上巡查抽查、定期分析评估、相关指标排名等方式,加强对辖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工作进展和成效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企业,要采取集体约谈等方式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落实。要将企业监测监控数据汇聚至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管理部门值班室,要求值班人员登陆监测预警系统,查看预警信息,及时核查处置预警结果,并通过系统进行上报反馈。

联系人:林嘉凤,联系方式:0594-2933199,邮箱:ptlcaj@163.com

 

附件:荔城区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

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人员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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