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和《福建省消防监督抽查实施办法》的要求,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荔城区大队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4年第四次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单位760家。抽查发现351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占抽查单位总数的58.6%。区公安机关消防大队在本次消防监督抽查过程中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51份,发现火灾隐患1054处,行政处罚15起,责令三停6家,临时查封4家,总计罚款人民币22.654万元,拘留0人。分别为:
1、中港首饰加工厂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责令停产停业,处罚款5000元。
2、莆田市荔城区兴化湾足浴推拿会所存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罚款5000元
3莆田市荔城区乐翔鞋底加工厂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责令停产停业,处罚款5000元。
4、莆田市荔城区亿达快捷酒店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处罚款10000元。
5、莆田市荔城区非常八加八舞厅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处罚款15000元。
6、莆田市荔城区缘聚和餐饮店存在消防设计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处罚款30000元。
7、莆田市荔城区比一锅自助餐厅存在消防设计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处罚款30000元。
8、莆田市荔城区北高万家福超市存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罚款140元。
9、莆田市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荔城区北高分公司存在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处罚款2000元。
10、莆田市荔城区新建福商务宾馆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处罚款5000元。
11、莆田市永丰鞋业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处罚款33000元。
12、莆田市荔城区鑫建福酒店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处罚款11000元。
13、周贤鞋面加工厂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处罚款5000元。
14、西游酒店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责令停产停业,处罚款35200元。
15、新西洋酒店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责令停产停业,处罚款35200元。
共计:22.6540万元
从此次监督抽查结果分析看,发现的火灾隐患中,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等程序类隐患占全部隐患的33.33%,存在“三合一”现象的隐患占全部隐患的20%。由此可见,经过“清剿火患”战役后,一大批火灾隐患得到了清除,但各社会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仍有待加强,结合今年第一季度的火灾数据分析,我区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的规定要求,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巩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达标成果,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活动,切实提高单位自身防范火灾的能力,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荔城区大队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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