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办直各部门:
为了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办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部署和我办防汛抗洪实际,参照荔城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特修订《镇海街道办事处2018年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请各村(居)参照本辖区村级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办实际,并认真贯彻执行。
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2日
镇海街道办事处2018年防汛防台风
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基本概况
镇海街道地处城郊结合部,木兰溪下游北岸,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辖区内有梅峰、英龙、长寿、文献、凤山、镇海、阔口等七个社区和古山、埭里、新溪、步云四个村,总人口约6万多人,其中外来人口约1.2万多人,辖区总面积7.5平方公里。气候特征,每年四至五月份为梅雨季节,六至九月份为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风力大,常带来暴雨仍至特大暴雨,引发辖区内低洼地带泛滥成灾,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威胁。
二、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和处置台风带来暴雨,引发城区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镇海街道办事处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防洪条例》、《莆田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和《荔城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
四、工作目标
根据荔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为核心的防汛减灾应急工作机制,按照“全面部署、确保重点、统一指挥、团结抗洪”的原则,完善本街道防汛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种防汛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动员和组织一切力量,在做好预防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可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灾中、灾后无重大疫情发生。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海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城区防洪、防台风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六、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七、总体要求
1、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办居民参与防汛意识。
2、要立足于防大汛、保安全,努力确保本辖区安全度汛,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减少人员伤亡为首要目标,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和救助工作,把灾害对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建立健全抢险救灾队伍,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及管理责任,提高防汛保安全水平。
八、防汛组织与领导
为了做好防汛工作,我办成立了镇海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领导小组,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农业、水利副主任及武装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社区服务中心、村建站、经济服务中心、民政办、爱卫办、武装部、文化服务中心、综治办、国土资源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一旦辖区内发生险情要求各包村(居)领导及包村居干部、办直各部门对应区各科局部署防汛工作,各负其责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防汛指挥中心设在党政办公室。(电话:2295451、传真:2389661)
九、各部门防汛职责
1、防汛指挥中心:
(1)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执行相关决定、指令,下达抗洪抢险救灾,水闸泄洪等调度命令。
(2)组织召开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和各包村居两委及村居主干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防汛指令,分析预测台风洪水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3)、动员全办参与抗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党政办
加强汛期防汛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并由领导带班,时刻监视和接收有关台风或暴雨发生动态信息,值班人员接收到明传电报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的防汛指令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批示精神及时通知包村(居)两委及各村(居),做好收集防汛各类材料存档。
3、武装部
根据本办防汛指挥中心的要求,负责组织调配防洪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各村(居)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4、社区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对排洪水利设施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受毁水利工程指导村(居)及时修护,联系各有关水利管理单位,根据区间来水、海水潮位情况,督促水闸管理村开启通海涵闸调控内河水位,尽量降低内涝,减轻受淹损失,若暴雨恰在农作物收成季节,应及时通知可能受淹农作物组织劳动力进行抢收,减少损失,做好农业灾后恢复生产补救措施及技术指导。
5、经济发展中心
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指导各企业编制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地下商贸企业防洪应急预案,督促城区地下商场做好防洪排水排涝工作和电力通讯设施的防护工作。
6、村建站、国土资源所
组织、指导本辖区在建工程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抗洪排涝抢险救灾预案,配合住建局园林处做好城区树木、绿地公园修复工作,负责督促抓好各村(居)在台风、暴雨期间在建施工工地、高空作业、高空悬挂物以及城区排水设施、低洼地带、危房户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国土资源所负责汛期及台风暴雨期间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安全检测工作,发现险情通知受威胁群众及时转移。
7、包村(居)工作队
组织村(居)干部做好防洪防台风各项工作,对已出现险情的地段要加强巡视,必要时对危房户、低洼地带群众提前撤离,人员转移地点按照各村居每年制定村级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执行。
8、民政办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群众的避灾点安置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报灾核灾、灾民救助等工作,接收和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工作。
9、爱卫办
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防控工作,做好灾后疫情防疫防控工作。
11、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做好防洪防台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向社会宣传防洪防台风知识,及时滚动播发防洪防台风动态,负责督促抓好各类学校防洪防台风工作。
12、综治办
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物资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十、预防和预警信息
党政办要建立健全防汛信息接收和发布平台,当接到气象台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台风、暴雨洪水的监测和预报信息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采用多种方式通知各包村(居)领导及村居主要防汛责任人,保障预警信息发送和应急通讯畅通。
十一、预防行动
办直各部门要对应区各科局部署防汛任务,按照各部门职责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汛前各包村(居)领导及干部要组织村(居)人员做好辖区内安全大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落实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熟悉危房户及低洼地带住户安全转移路线,开展本辖区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演练,加强防汛宣传活动。
十二、预警级别
按洪水和台风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十三、响应工作
总体要求
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党政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进入汛期,从4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由领导带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3、办直各部门按照防汛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及职责分工开展各项防御工作。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我办防汛指挥中心Ⅳ级响应
气象等部门发出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1、党政办要加强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并由分管领导带班,时刻监视和接收有关台风或暴雨发生动态信息,值班人员接收到明传电报或区防汛办发出的预报信息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2、包村居干部立即下村(居),做好本辖区内低洼地带住户及危房户巡查工作,加强对堤防、涵闸、河道水位观测,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包片领导,及时处理。
3、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联系水利部门根据防洪调度计划,结合潮水情况通知有关村(居)视情开启内河涵闸排涝,做到未涝先排,腾空沟道,调节内河水位,减轻内涝灾害,对涉河施工围堰可能形成阻洪的要及时通知建设业主清除,确保行洪畅通。
4、村建站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可能受台风或暴雨影响在建工地建筑工棚进行检查,必要时通知停建并做好工棚内工人安全转移工作,配合区住建局、城管部门做好城区吊架、路边广告牌、路标等设施落实防护措施。
5、经济服务中心应及时通知辖区内各企业及地下商场、仓库等涝水可能入侵应及时做好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等待转移,以减少损失。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我办防汛指挥中心Ⅲ级响应
气象等部门发出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或阵风9级以上;部分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1、党政办要加强防汛值班力量,值班人员应将台风及暴雨信息及时通报包村居领导及村居主干,收集掌握各村(居)发生的险情、灾情,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
2、指挥长要坐镇指挥,召集办直各部门及村(居)主干会商汛情,对后续可能扩大的灾情作出防御部署。
3、包村(居)领导及干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低洼地带住户、危房户人员及时撤离,人员转移地点按照各村(居)制定村级救灾应急预(详见附表)。
4、农业服务中心应对排洪排涝水利设施工程进行安全巡查,对受毁水利工程指导有关村(居)及时修复,联系各有关水利管理单位,根据区间来水、海水潮位情况,督促水闸管理单位开启通海涵闸调控内河水位,尽量降低内涝水位,减轻受淹损失,指导村民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做好高杆农作物及果树支护,若台风暴雨恰在农作物及果树收成季节,应及时通知可能受其影响村组织劳动力进行抢收,减少损失。
5、村建站配合住建局督促城区内的建筑工地停止施工,对租住在低洼地带及工棚内的工人通知撤离。
6、经济服务中心应通知辖区内各企业及地下商场,对涝水入侵仓库组织做好物资、设备、车辆等转移,以减少损失。
7、综治办要加强对低洼地带受淹地区的治安管理,确保灾区资产安全。
8、文化服务中心应通知各类学校对校舍和户外活动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小学、幼儿园应掌握学生出入校园情况,及时通知各类学校派专人护送。
9、武装部组织抢险队伍和抗灾设备集中待命。
10、民政办对受灾地带的人员统计上报,并做好安置点受灾群众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我办防汛指挥中心Ⅱ级响应
气象等部门发出台风、暴雨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1、防汛指挥长要及时召开防汛各成员单位紧急会议,审议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必要时签发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并紧急部署防洪(涝)抢险救灾工作。
2、包村居领导及干部要亲临受灾现场,组织应急队伍抢险救灾,减少损失,办直各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3、党政办要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水情、潮情、险情和灾情等,并向街道主要领导及上一级防汛部门汇报灾情。
4、包堤(闸)责任人要组织村居人员加强巡逻,上堤闸昼夜巡逻把守,组织村居抢险队伍集中待命,备足抢险物资,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抢险。
5、农业服务中心应协助供水部门,加强对供水设施的防护和巡查,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对水毁工程及时组织村居干部尽快修复,确保排洪畅通。
6、村建站及时掌握城区防洪排涝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对在建工地周边疏通排涝沟(管)道,保证行洪畅通。
7、经济服务中心应及时通知受淹及可能受淹的企业仓库和地下仓库的业主备足防汛麻袋和砂石料等,做好堵、排水工作,能转移物资及时转移,对无法转移的物资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设法抬升存放位置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8、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区教育局停课或调课的通知,督促本辖区内所有学校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
9、爱卫办应与区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联系,组织好医疗抢险队伍,深入灾区实施救护及灾后疫病防控等工作。
10、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地质灾害点检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御可能发生的重大地质灾害,视情组织对受威胁群众安全转移避让和财产转移。
11、武装部要紧密军地沟通与联系,酌情请求驻军和武警部队支援抗洪救灾。
12、民政办要做好灾民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收集灾情并上报。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我办防汛指挥中心Ⅰ级响应
气象等部门发出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严重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1、防汛指挥长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街道党工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以防汛抢险救灾为第一要务,号召全办居民,动员一切力量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2、请求驻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发挥驻军和武警部队抗洪救灾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灾后工作
3、发生上述第(二)、(三)、(四)三种情况之一时,涝水退落后,各村居及办直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把防汛工作重点转移到恢复重建和灾后生产自救上来,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辖区内发生超历史记录降雨
低洼地带及危房户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附表一
|
村(居) |
转移地点 |
备注 |
|
梅峰社区 英龙社区 长寿社区 文献社区 |
梅峰小学 麟峰小学 旧四中 中山中学 |
|
|
凤山社区 镇海社区 阔口社区 |
实验小学 东梅小区 阔口小学 |
|
|
古山村 埭里村 新溪村 步云村 |
新溪小学 麟峰小学木兰分校 |
附表二 2018年 梅峰 村(居)危房户及低洼地群众安全转移地点
|
组别或 自然村 |
危房或 低洼 |
户主 |
人口 |
房屋 结构 |
层 次 |
搭盖 加层 |
联系电话 |
转移 地点 |
安全转移村(居)负责人 |
||||
|
A岗 |
B岗 |
||||||||||||
|
自住 |
出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小 西 湖 周 边 |
危 房 |
何德林 |
2 |
5 |
土木 |
1 |
搭盖房 |
居委会 |
朱丽娟 |
18050552939 |
刘喜国 |
13808576263 |
|
|
王兰治 |
1 |
无 |
土木 |
2 |
搭铁皮 |
13859859000 |
居委会 |
林国雄 |
18050552931 |
方菱 |
13850299015 |
||
|
低 洼 |
林志杰 |
2 |
无 |
砖混 |
2 |
13850238546 |
居委会 |
叶国耀 |
18050552937 |
杨美霞 |
18050552938 |
||
|
陈颖坚 |
1 |
无 |
砖混 |
2 |
13706096810 |
居委会 |
杨美霞 |
18050552938 |
叶国耀 |
18050552937 |
|||
|
陈凤英 |
1 |
无 |
砖混 |
1 |
13599554977 |
居委会 |
林邹香 |
18050552932 |
朱丽环 |
18050552936 |
|||
|
东山上阳祠(阿霞) |
无 |
无 |
砖木 |
2 |
2330550 |
居委会 |
叶国耀 |
18050552937 |
刘喜国 |
13808576263 |
|||
注:(1)共计危房2户8人、低洼4户4人
(2)按照防汛责任,实行谁顶岗谁负责原则。
(3)各村(居)如有新发现危房户要及时向办事处上报,并安排好转移安置点。
附表二 2018年 英龙 村(居)危房户及低洼地群众安全转移地点
|
组别或 自然村 |
危房或 低洼 |
户主 |
人口 |
房屋 结构 |
层 次 |
搭盖 加层 |
联系 电话 |
转移 地点 |
安全转移村(居)负责人 |
||||
|
A岗 |
B岗 |
||||||||||||
|
自住 |
出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坑 边 巷 |
低 洼 |
林树民 |
无 |
2 |
砖木 |
2 |
13860970958 |
投亲 |
杨建军 |
13950735552 |
林新宇 |
13110694535 |
|
|
林元海 |
无 |
无 |
土木 |
1 |
13959511536 |
黄晶辉 |
13706093366 |
方美凤 |
18005946163 |
||||
|
东山小区 |
危 房 |
林锦斌 |
无 |
无 |
土木 |
2 |
13950702161 |
沈素霞 |
13626918288 |
林珍英 |
15260293086 |
||
|
方锦鹏 |
无 |
无 |
砖木 |
1 |
林碧琼 |
2391318 |
郑美卿 |
18950748626 |
|||||
|
方亚梅 |
无 |
无 |
土木 |
1 |
13358511829 |
方文兰 |
18959593926 |
林新宇 |
13110694535 |
||||
注:(1)共计危房3户无住人、低洼2户2人
(2)按照防汛责任,实行谁顶岗谁负责原则。
(3)各村(居)如有新发现危房户要及时向办事处上报,并安排好转移安置点。
附表二 2018年 长寿 村(居)危房户及低洼地群众安全转移地点
|
组别或 自然村 |
危房或 低洼 |
户主 |
人口 |
房屋 结构 |
层 次 |
搭盖 加层 |
联系电话 |
转移 地点 |
安全转移村(居)负责人 |
||||
|
A岗 |
B岗 |
||||||||||||
|
自住 |
出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县巷 |
危 房 |
唐启义 |
无 |
无 |
土木 |
1 |
2389223 |
陈志新 |
15880316031 |
沈秀金 |
13859863383 |
||
|
大路 |
陈志鹏 |
无 |
无 |
土木 |
2 |
18905043318 |
陈志新 |
15880316031 |
张兰芳 |
13599892604 |
|||
|
衙后路 |
黄秀珠 |
无 |
无 |
土木 |
1 |
2291351 |
陈志新 |
15880316031 |
刘清俊 |
13850202608 |
|||
|
衙后路 |
赵锦荣 |
无 |
无 |
土木 |
1 |
2510667 |
陈志新 |
15880316031 |
刘清俊 |
13850202608 |
|||
|
衙后路 |
黄学仁 |
无 |
无 |
土木 |
1 |
2398613 |
陈志新 |
15880316031 |
张兰芳 |
13599892604 |
|||
注:(1)共计危房5户无住人
(2)按照防汛责任,实行谁顶岗谁负责原则。
(3)各村(居)如有新发现危房户要及时向办事处上报,并安排好转移安置点。
附表二 2018年 文献 村(居)危房户及低洼地群众安全转移地点
|
组别或 自然村 |
危房或 低洼 |
户主 |
人口 |
房屋 结构 |
层 次 |
搭盖 加层 |
联系电话 |
转移 地点 |
安全转移村(居)负责人 |
||||
|
A岗 |
B岗 |
||||||||||||
|
自住 |
出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金 桥 巷 |
低洼 |
吴家荣 |
无 |
无 |
土木 |
2 |
居委会 |
宋敏 |
18750088220 |
黄春生 |
13808580785 |
||
|
危 房 |
黄文洋 |
无 |
无 |
土木 |
居委会 |
宋敏 |
18750088220 |
黄春生 |
13808580785 |
||||
|
黄文传 |
无 |
无 |
土木 |
居委会 |
宋敏 |
18750088220 |
黄春生 |
13808580785 |
|||||
注:(1)共计危房2户无住人,低洼1户无住人
(2)按照防汛责任,实行谁顶岗谁负责原则。
(3)各村(居)如有新发现危房户要及时向办事处上报,并安排好转移安置点。
附表二 2018年 凤山 村(居)危房户及低洼地群众安全转移地点
|
组别或 自然村 |
危房或 低洼 |
户主 |
人口 |
房屋 结构 |
层 次 |
搭盖 加层 |
联系电话 |
转移 地点 |
安全转移村(居)负责人 |
||||
|
A岗 |
B岗 |
||||||||||||
|
自住 |
出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湖 岸 巷 |
危 房 |
刘丽君 |
无 |
2 |
土木 |
1 |
13808599266 |
居委会 |
林隽 |
13859839058 |
张素和 |
13959551638 |
|
|
吴天霖 |
无 |
2 |
土木 |
1 |
2519323 |
居委会 |
林隽 |
13859839058 |
张素和 |
13959551638 |
|||
注:(1)共计危房2户4人
(2)按照防汛责任,实行谁顶岗谁负责原则。
(3)各村(居)如有新发现危房户要及时向办事处上报,并安排好转移安置点。
附表二 2018年 镇海村(居)危房户及低洼地群众安全转移地点
|
组别或 自然村 |
危房或 低洼 |
户主 |
人口 |
房屋 结构 |
层 次 |
搭盖 加层 |
联系电话 |
转移 地点 |
安全转移村(居)负责人 |
||||
|
A岗 |
B岗 |
||||||||||||
|
自住 |
出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丰美 |
危房 |
林竞池 |
无 |
5 |
砖混 |
4 |
5550158 |
居委会 |
林志煌 |
13959528708 |
林祖廉 |
13859838388 |
|
|
徐燕金 |
无 |
无 |
砖混 |
3 |
15060346420 |
||||||||
注:(1)共计危房2户5人
(2)按照防汛责任,实行谁顶岗谁负责原则。
(3)各村(居)如有新发现危房户要及时向办事处上报,并安排好转移安置点。
附表二 2018年 古山 村(居)危房户及低洼地群众安全转移地点
|
组别或 自然村 |
危房或 低洼 |
户主 |
人口 |
房屋 结构 |
层 次 |
搭盖 加层 |
联系电话 |
转移 地点 |
安全转移村(居)负责人 |
||||
|
A岗 |
B岗 |
||||||||||||
|
自住 |
出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木 兰 溪 周 边 |
危房 |
陈金赐 |
1 |
无 |
土木 |
2 |
陈志洪 |
陈剑伟 |
13850276178 |
陈国武 |
13959585300 |
||
|
低 洼 |
陈庆新 |
3 |
无 |
砖混 |
2 |
村部 |
陈建聪 |
13706077766 |
陈志祥 |
13328842265 |
|||
|
陈换新 |
4 |
无 |
土木 |
2 |
村部 |
陈建聪 |
13706077766 |
陈建洪 |
18105941655 |
||||
|
龚玉飞 |
4 |
无 |
土木 |
2 |
村部 |
陈建聪 |
13706077766 |
陈金荣 |
13799015755 |
||||
注:(1)共计危房1户1人、低洼3户11人
(2)按照防汛责任,实行谁顶岗谁负责原则。
(3)各村(居)如有新发现危房户要及时向办事处上报,并安排好转移安置点。
附表二 2018年 新溪 村(居)危房户及低洼地群众安全转移地点
|
组别或 自然村 |
危房或 低洼 |
户主 |
人口 |
房屋 结构 |
层 次 |
搭盖 加层 |
联系电话 |
转移 地点 |
安全转移村(居)负责人 |
||||
|
A岗 |
B岗 |
||||||||||||
|
自住 |
出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埭尾4组 |
危 房 |
韩天林 |
2 |
无 |
土木 |
2 |
13808592088 |
自家新房 |
韩文华 |
13860939797 |
韩玉粦 |
13808563193 |
|
|
韩文樵 |
3 |
无 |
土木 |
2 |
13959547963 |
自家新房 |
韩文华 |
13860939797 |
韩玉粦 |
13808563193 |
|||
|
埭尾5组 |
韩美华 |
5 |
无 |
土木 |
2 |
13860990286 |
自家新房 |
韩文华 |
13860939797 |
韩玉粦 |
13808563193 |
||
注:(1)共计危房3户10人
(2)按照防汛责任,实行谁顶岗谁负责原则。
(3)各村(居)如有新发现危房户要及时向办事处上报,并安排好转移安置点。
附表二 2018年 埭里 村(居)危房户及低洼地群众安全转移地点
|
组别或 自然村 |
危房或 低洼 |
户主 |
人口 |
房屋 结构 |
层 次 |
搭盖 加层 |
联系电话 |
转移 地点 |
安全转移村(居)负责人 |
||||
|
A岗 |
B岗 |
||||||||||||
|
自住 |
出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旧 厝 片 |
危 房 |
俞珍煌 |
3 |
无 |
土木 |
2 |
1 |
村部 |
吴春珍 |
15080187858 |
吴春晨 |
2396870 |
|
|
吴珍波 |
1 |
无 |
土木 |
2 |
村部 |
吴春珍 |
15080187858 |
吴春晨 |
2396870 |
||||
|
吴春荣 |
7 |
无 |
土木 |
2 |
村部 |
吴春珍 |
15080187858 |
吴春晨 |
2396870 |
||||
注:(1)共计危房3户11人
(2)按照防汛责任,实行谁顶岗谁负责原则。
(3)各村(居)如有新发现危房户要及时向办事处上报,并安排好转移安置点。
附表二 2018年 步云 村(居)危房户及低洼地群众安全转移地点
|
组别或 自然村 |
危房或 低洼 |
户主 |
人口 |
房屋 结构 |
层 次 |
搭盖 加层 |
联系电话 |
转移 地点 |
安全转移村(居)负责人 |
||||
|
A岗 |
B岗 |
||||||||||||
|
自住 |
出租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上车路 |
危 房 |
林国忠 |
5 |
无 |
土木 |
2 |
林秀莲家 |
林国平 |
18050593999 |
林燕春 |
13599860015 |
||
|
龚爱芳 |
4 |
无 |
砖混 |
1 |
村部 |
林国平 |
18050593999 |
方政 |
13859847000 |
||||
注:(1)共计危房2户9人
(2)按照防汛责任,实行谁顶岗谁负责原则。
(3)各村(居)如有新发现危房户要及时向办事处上报,并安排好转移安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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