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做好本镇防洪减灾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参照《荔城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特编制《2020年度荔城区北高镇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及岗位责任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做好今年的防洪减灾工作。
北高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应急预案及岗位责任制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做好本镇防洪减灾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参照《荔城区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特编制本预案及岗位责任制。
一、基本概况
北高镇位于莆田市沿海突出部,属丘陵地带,东、西、北三面临海,辖区范围内有24个行政村,全镇面积54平方公里,125个自然村,28053户,总人口12.41万人,现有耕地面积3.389万亩。
辖区内现有海堤6条总长11.97公里,水闸8座26孔,其保护面积达2万多亩。
辖区内主要河流为和平河,属木兰溪水系东南沿海上流,河道全长30公里。东圳渠道26公里,属东圳水库分渠。
辖区内通过的主要交通干道为北埭路(S224)、北海路(S225)及黄北第二通道,通讯覆盖率为98%。
辖区内有旧危房39户,共居住人口160人。处于易发生内涝低洼地带有46户,共居住人口239人。易发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点2户,共居住人口11人。
辖区内有风力发电1座。风力发电可能出现的台风灾害影响已由福建省福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应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辖区内已建堤防有:东乡村至汀江村左岸按20年一遇标准建造,采用M7.5浆砌块石建筑,长度1.7公里,保护面积0.263万亩;汀江、汀峰村至高洋、美兰村左岸按20年一遇标准建造,采用M7.5浆砌块石建筑,长度4.37公里,保护面积约9平方公里;美兰村左岸按20年一遇标准建造,采用C30浇混凝土建筑,长度0.5公里,保护面积0.061万亩;东温自然村左岸按20年一遇标准建造,采用C25砼埋块石建筑,长度1.0公里,保护面积约0.1003万亩;冲沁村左岸按20年一遇标准建造,采用C25砼埋块石及M7.5浆砌块石建筑,长度3.2公里,保护面积0.71万亩。其余沿海地段约有15公里未按标准建造防洪堤。
二、指挥机构
(一)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
根据防汛、抗洪、抢险实行镇长负责制的要求,镇成立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总体工作。
指 挥 长:余德清(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许滇炜(副镇长)
副 指 挥 长:陈 霆(党委副书记)
刘青彬(党委组织委员)
汤成龙(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林振智(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邹超群(党委委员、副镇长)
兰镇强(副镇长)
钟文良(区挂钩服务队队员)
成员主要由镇党政办、武装部、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开发服务中心、派出所、边防所、国土资源所、民政办、卫生院、财政所、效能办、宣教办、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村建站、公路站、爱卫办、供电所、电信支局、水厂、供销社、埕头盐场、美兰盐场等有关部门领导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组成。
(二)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协助镇防指协调全镇有关部门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协调各部门报灾、核灾工作,指导全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自救工作,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向上级争取抢险救灾资金补助。
(2)武装部:根据镇防指的要求,负责组织本镇民兵等防暴雨、洪水、台风应急抢险队伍,请求驻本地武装警察部队、预备役部队协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执行重大防暴雨、洪水、台风措施,协助群众安全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民众。
(3)农技站:负责农业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抓好农业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出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及时掌握农情和灾情,并滚动向镇防指和上级农业局汇报。
(4)水利站:按分级管理原则,审批已建、在建水利工程和在建涉河工程的度汛方案。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在核定标准内安全度汛。配合区水务局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提出水利工程防暴雨、洪水、台风抢救应急措施,组织本镇水利工程重大险情处置。负责防洪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和除险加固等工作的实施指导。收集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提供洪水预报,科学控制河道水位。
(5)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易发生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地域的勘查、监测与防治等工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群众安全转移预案。负责台风暴雨期间开采矿点和山洪可能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隐患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镇防指及时安全转移地质灾害点的群众。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技术支撑。
(6)海渔站:负责收集和掌握全镇渔船、海上养殖人员的有关信息,及时向船主、海上养殖人员通报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遵照镇防指命令通知所有船只在时间节点内回港避风,船上人员和海上养殖人员撤离上岸,并将结果汇报镇防指。
(7)效能办:监督防暴雨、洪水、台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抢险效能督查小组,深入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开展效能督查工作,对防暴雨、洪水、台风责任制、责任人在岗在位、防抗台风、暴雨、洪水工作以及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公路站: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镇公路交通设施(桥梁)的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负责编制交通运输业防暴雨防洪防台应急预案,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负责内河交通管制。协调、指导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交通设施(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优先运送应急抢险、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暴雨、洪水、台风物资设备,组织做好危险品运输工作。
(9)村建站:负责组织、指导全镇建设行业的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编制建设系统的防洪防台应急预案和地下工程防洪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集镇排水排涝工作,负责台风、暴雨期间危房户、低洼地户、在建工程、高空作业、高空悬挂物的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负责台风、暴雨期间危房户、低洼地户转移情况的统计等工作。
(10)经济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工商企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编制防暴雨防洪防台应急预案和工矿企业防洪应急预案。协助、指导电力部门做好调度工作,确保防汛用电保障。负责监督、指导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1)宣教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学校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编制教育系统的防暴雨防洪防台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有关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根据上级防指或本级防指要求,负责组织停复课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洪水、台风知识宣传,组织师生防洪防台安全转移的演练。
(12)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防暴雨、洪水、台风知识,组织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制作、汇编和保存工作。
(13)民政办:负责组织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区防指。组织开展、接收和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工作。
(14)镇爱卫办:负责组建区级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卫生部门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15)镇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暴雨、洪水、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暴雨、洪水、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16)派出所、边防所:负责维护辖区内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暴雨、洪水、台风抢险物资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窃防暴雨、洪水、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暴雨、洪水、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暴雨、洪水、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17)埕头盐场、美兰盐场:负责部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18)供销社:负责部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19)供电所:负责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区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联络人,负责与镇防办的联络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综合组、工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等。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党政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分管农林水副镇长正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任成员。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关单位;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工程抢险组:由人武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自来水厂、村建站、公路站及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镇长任组长、分管项目建设、道路交通、村建、农林水等相关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
转移安置组:由人武部、民政办、派出所、边防所、抢险应急分队和各村委会等单位组成,镇人武部部长任组长。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群众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导临时安置点设立,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卫生救护组:由卫生院及各村医疗所等单位组成,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和卫生院院长任正、副组长。任务是组织医务人员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及开展灾后防疫消毒等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公共安全组:由村建站、国土资源所、综合执法队、工商所等单位组成,镇分管城建国土的副镇长任组长。任务是排除包括临时搭建抢建的各类建筑物、高空悬挂物、漫水桥梁、积水道路及道路旁边杆、线、树木等影响汛期公共安全的各种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企业安全组:由镇经济开发服务中心、镇安办等单位组成,镇分管企业安全生产领导任组长。任务是指导企业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时发布水情雨情预警信息,根据上级防指和镇防指指令督促企业主停工或复工,指导企业开展人员财产安全转移、受灾自救和恢复生产,确保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并尽量减少受灾财产损失。
学校安全组:由中学、中心校、各小学、人武部及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组成,镇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中学校长、中心校校长任副组长。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广大教师和学生,根据上级防指和教育部门指示组织好停课复学工作,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人员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治安保卫组:由镇派出所、边防所、镇联防队和村治保员组成,由镇专职综治副主任任组长,派出所所长、边防所所长任副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淹没的道路、公共区域、桥梁等)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组织群众撤离。
灾后重建组:由民政办、财政所、村建站、经管站、农技站、公路站及水利站等单位组成,镇长任组长,各相关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任务是:及时了解各村各项受灾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筹集救灾资金物资,指导协助各村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自救等灾后各项稳定安定工作。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配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各种隐患点的除险加固。
三、不同历时量级的暴雨、洪水及台风对应的响应级别和抢险救灾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或台风的量级,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镇防指成员单位及各村按照上级防指和本级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一)Ⅳ级响应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防洪防台风Ⅳ级响应:
(1)上级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镇造成灾害;
(2)辖区埕美河、岱峰溪、栏洋河或土东河北高段等河流发生较大险情;
(3)小山塘出现险情,即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发生中小洪水时,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
2、应急响应行动及防御措施
(1)镇防汛办实行24小时值班,由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各村及防指成员单位需安排人员值班。根据上级防指指示,向镇主要领导和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视情通过防汛信息平台发布汛情信息。
(2)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区指挥部和镇防指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3)镇防指及成员单位组织有关防汛责任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4)镇防指和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二)Ⅲ级响应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防洪防台风Ⅲ级响应:
(1)上级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即12小时内降雨量30~50mm或24小时内降雨量70~90mm。
(2)区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镇。
(3)辖区内河流已发生五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十年一遇洪水。
(4)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到暴雨。
(5)上级防指或镇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要求进入防洪防台风Ⅲ级响应。
2、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
低洼地、地质灾害易发点居民区尚不会发生危险。为确保安全,要求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做好转移准备。
3、根据各村排查,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
低洼地受东圳渠道排洪和山洪灾害影响易发生内涝比较严重的行政村、自然村有如下:
(1)高洋村:共有2处3户13人,其中:宫边2户8人、下埔1户5人。
(2)呈山村:共有4处11户58人,其中:下陈4户20人,李厝2户12人,沟戈2户11人,榜头2户7人。
(3)山前村:共有2处3户15人,其中:上、下半戈3户15人。
(4)渡岭村: 共有2处3户19人,其中:4组1户6人、13组2户14人。
(5)冲沁村:共有1处3户21人,其中:5组3户21人。
(6)北高村:共有1处3户19人,其中:12组3户19人。
(7)吴城村:共有4处9户43人,其中:1组3户13人、2组2户4人、3组1户6人、5组3户20人。
(8)院后村:共有2处3户18人,其中:鹅顶2户11人、下院后1户7人。
其他行政村低洼地灾害影响详见附件八。
危房户可能受到灾害影响详见附件八。
易发山体滑坡的高土边坡点2处,居住人口11人,具体转移地点、责任人详见附件九。
北高镇船舶有6艘,分别是汀江村1艘、冲沁村1艘、美兰村4艘,责任人、船主详见附件五。
4、应急响应行动及防御措施:
(1)在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指挥部即采用手机短信和电话等形式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和各村及时进入防御状态,包村干部应立即到所挂钩的村,加强人员值班、组织预警发布、落实防御措施等各项工作。
(2)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渔塘,如即将收成的,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和捕捞渔塘中的成鱼,尽量减轻灾害损失。
(3)严密注视水情、雨情、风情,加强防范,组织好危房户安全转移工作,并做好其他可能出现灾害危险区域群众的撤离准备。
(4)对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易发点加强监测,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
(5)督促辖区内在建工程全部停工;督促企业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6)对危险的路、桥等公共区域派出人员值勤,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7)通知海上渔船回港避风,海上渔排养殖人员撤离上岸。
4、本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亲自带班,随时掌握水情、险情、灾情,并及时上报,做好上传下达。
(三)Ⅱ级响应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Ⅱ级响应:
(1)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即12小时内降雨量70~100mm或24小时内降雨量130~150mm。
(2)区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镇。
(3)辖区内河流已发生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超过二十年一遇洪水。
(4)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
(5)山塘、堤防有溃决危险。
(6)上级防指或镇防洪抢险指挥部要求进入防洪防台风Ⅱ级响应。
2、根据各村排查,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
低洼地受东圳渠道排洪和山洪灾害影响易发生内涝比较严重的行政村、自然村有如下:
(1)高洋村:共有2处3户13人,其中:宫边2户8人、下埔1户5人。
(2)呈山村:共有4处11户58人,其中:下陈4户20人,李厝2户12人,沟戈2户11人,榜头2户7人。
(3)山前村:共有2处3户15人,其中:上、下半戈3户15人。
(4)渡岭村: 共有2处3户19人,其中:4组1户6人、13组2户14人。
(5)冲沁村:共有1处3户21人,其中:5组3户21人。
(6)北高村:共有1处3户19人,其中:12组3户19人。
(7)吴城村:共有4处9户43人,其中:1组3户13人、2组2户4人、3组1户6人、5组3户20人。
(8)院后村:共有2处3户18人,其中:鹅顶2户11人、下院后1户7人。
其他行政村低洼地灾害影响详见附件八。
危房户可能受到灾害影响详见附件八。
易发山体滑坡的高土边坡点2处,居住人口11人,具体转移地点、责任人详见附件九。
辖区内有14座山塘,总库容15.44万立方米。分别是坑园墓前山塘;渡岭隆兴寺、梅岭、大峻里山塘;埕头后明塘、白沙底、 寿安山山塘;冲沁山兜、山坝里山塘;竹庄取坑、梅坑、后坑山塘;埕前洋厝山塘;东皋南塘山塘。具体转移地点、责任人详见附件四。
3、根据各村排查,防御重点部位有:
(1)东呈溪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正在施工,施工围堰未拆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度汛预案并根据防指指示破除围堰;
(2)其它需要重点防范的部位。
4、应急响应行动和防御措施:
除按防洪防台风Ⅲ级响应部署外,还应做到:
(1)下村包片镇干部要与村防洪抢险救灾小组一起,组织人员对本村低洼居户、危房户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加强观测,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组织群众撤离,必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转移不漏一人。
(2)加强堤坝、水闸、山塘等工程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组织落实泄洪调度命令。
(3)根据上级防指指令,在时间节点内海上渔船回港避风,船上人员、海上渔排养殖人员撤离上岸,滩涂养殖人员禁止出海,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安全转移。
(4)辖区企业等根据安全检查情况,采取人员转移、停产等措施,确保安全;在建工程启动度汛预案,确保安全。
(5)组织机关干部、村两委、抢险应急分队人员、民兵在重点地段巡查,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淹没的路、桥,树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
(6)抢险救灾组队伍就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出发。
5、本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亲自带班,随时掌握水情、险情、灾情,并及时上报,做好上传下达。
(四)Ⅰ级响应。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防洪防台风Ⅰ级响应:
(1)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以上,即12小时内降雨量100mm或24小时内降雨量200mm以上。
(2)或区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镇
(3)在连续降雨多天的情况下,预报仍将出现大暴雨,即12小时内降雨量超过50mm或24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mm;
(4)辖区内河流已出现二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将发生超标准三十年一遇洪水。
(5)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暴雨以上量级暴雨。
(6)山塘、堤防出现溃决现象。
(7)上级防指或镇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要求进入防洪防台风Ⅰ级响应。
2、应急响应行动和防御措施:
除按防洪防台风Ⅱ级响应部署外,还必须做到:
(1)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指令发布紧急动员通告,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2)组织危险区群众按转移撤退方案转移到指定的安全地点,人员转移必须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并做好有关安置工作。
(3)立即对堤坝、护岸薄弱处进行加固培厚,并严密监视观察,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
(4)公共活动全部停止如学校全部停课、企业全部停产等,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在建工程执行度汛预案,确保安全。
(5)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抗洪自救活动。
3、本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亲自带班,随时掌握水情、险情、灾情,并及时上报,做好上传下达。
四、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镇防指根据上级防指指示或视情调整防洪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根据上级防指指示宣布终止防洪应急响应。
附件一:2020年北高镇防汛抢险救灾流程图
附件二:2020年北高镇水闸工程防汛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名单
附件三:2020年北高镇堤防工程防汛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名单
附件四:2020年北高镇山塘防汛责任人名单
附件五:2020年北高镇船舶防汛责任人、船主名单
附件六:2020年北高镇防汛抢险应急分队人员名单
附件七:2020年北高镇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表
附件八:2020年北高镇行政村低洼地、旧危房户转移预案
附件九:2020年北高镇高陡边坡点户转移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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