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某工艺品公司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案例
2021年6月29日,荔城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莆田市某工艺品公司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消息后,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存在调漆车间未规范设置防爆型电气设备和通风装置等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开具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行政立案。
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荔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工艺品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荔城区某机械铸造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法行为案例
2021年7月8日,荔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与黄石镇安办执法人员对莆田市荔城区某机械配件铸造厂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熔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存在积水”的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开具执法文书责令熔炼车间停产停业,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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