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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荔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荔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3-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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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各股室、执法大队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荔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发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荔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4日

    

      

荔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的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我法定权、执法人员实际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优化营商环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支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加强监察执法、事故查处力度,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谱写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新篇章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以安全生产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梳理安全生产执法事项清单,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有效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通过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深化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三是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加强对各镇街、工业园区的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和示范引领,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举措,形成全系统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 

  、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根据《编制办法》要求,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我局现有取得执法资格在册人员25(不含职工)计划纳入计算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为20人,占总人员的比例为80%。 

  (一)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511=249个工作日。 

  其中:1.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105天; 

  3.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清明、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二)总法定工作日=249×20=4980个工作日。 

  、执法工作日的安排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540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含行政处罚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2250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即: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三)非执法工作日(2190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执法任务分解 

  (一)监督检查工作(540个工作日) 

  根据《编制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的范围,共安排检查187家企业,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137家,占检查单位数73.26%;抽查一般检查单位50家,占检查单位数26.73%。 

  1.监督检查对象 

  1)烟花爆竹单位70个工作日) 

  安排检查烟花爆竹单位22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2家(见附件1),占检查单位数9.09%;抽查一般检查单位20家,占检查单位数90.91%。 

  责任股室:减灾救灾保障股(60个工作日)、执法大队(10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企业140个工作日 

  安排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53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43家(见附件2),占检查单位数81.13%;抽查一般检查单位10家,占检查单位数18.87%。 

  责任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130个工作日)、执法大队(10个工作日)。 

  3)工商贸企业(330个工作日) 

  安排检查112家单位,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92家(见附件3),占检查单位数82.14%;抽查一般检查单位20家,占检查单位数17.86%。 

  责任股室:各相关股室(按局务会议分工)。 

  2.重点检查事项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附件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以及工贸行业企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重点的要求,确定重点检查事项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2250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950个工作日)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统计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等。 

  责任室:相关业务95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100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方面 

  ①承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②承担经营第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工作; 

      ③承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④承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 

      责任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50个工作日 

  2)烟花爆竹方面 

      ①承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②承担区属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责任室:减灾救灾保障股50个工作日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一般事故挂牌督办180个工作日 

  1)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调查报告报政府批复,督促相关部门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责任室:相关业务安排180个工作日。 

  4.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150个工作日 

  对举报核查属实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查处。 

  责任室:相关业务150个工作日 

  5.参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170个工作日) 

  依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安排,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联合检查活动 

  责任室:相关业务170个工作日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300个工作日 

  组织协调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和相关业务培训。 

  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火宣传教育及应急系统、镇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 

  责任室:相关业务300个工作日)。 

  7.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0个工作日 

  依法承担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责任室:相关业务100个工作日 

  8.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50个工作日) 

  责任室:相关业务50个工作日 

  9.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250日) 

  责任室:相关业务2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2190个工作日) 

  机关值班(干部值班、领导带班)安排600日;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360日;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安排230日;参加党群活动安排440日;病假、事假安排70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安排170日;其他日常工作安排320日。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明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应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二)强化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进一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用语,做到程序合法、文明执法、教在罚前,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的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严格信息管理。各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股室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信息归集管理,在监督检查后,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执法数据录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直报系统,并做好执法文书归档备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地方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 

  (五)增强服务意识。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并公示,主动接受检查对象及社会的监督;在监督检查活动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先送法、执法先服务”,通过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说理式执法,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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