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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工贸企业集中开展“明底数、除隐患、 遏事故”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来源:荔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7-27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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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工业园,区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安全防范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张书记关于做好工贸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督促和引导我区工贸领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防范化解工贸领域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一轮工贸企业“明底数、除隐患、遏事故”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围绕工贸领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这一中心任务,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解决工贸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知识能力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不彻底、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各项安全基础薄弱问题,切实补齐工贸领域企业风险识别和管控、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预案演练和处置等短板,确保安全问题隐患全面摸清、及时整改、销号管理,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基础安全管理 

  1、是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2、是否结合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3、是否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并监督其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清单。 

  (二)重点风险管控 

  1、消防安全。是否按标准要求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设施并保证良好可用;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按要求设置;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器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如线路乱搭、线路老化、线路裸露、花线接电、使用“三无”电器产品);是否存在“二合一”、“三合一”场所;疏散标识、应急照明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电动车充电及燃气器具使用是否符合安全;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2、建筑安全。参照《荔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荔政办〔2022〕23号)以及《莆田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手册》排查内容执行。 

  3、危险作业。动火等作业是否建立并履行审批手续;作业前是否开展危险因素分析并采取管控措施;电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是否清楚作业风险与应急处置措施;作业过程是否安排人员监护等。 

  4、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及吊装设备等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检验,是否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电梯是否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有关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5、物理伤害。机械设备传动系统(轮、轴、皮带等)是否装设有效隔离装置;作业平台、地坑、地沟等是否采取防坠落措施;检维修作业是否实行可靠能量锁定;用电设备设施是否按要求装设保护开关和保护接地等。 

  6、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等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要求单独存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从业人员是否参加经安全培训,并熟悉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 

  7、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是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是否落实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和作业现场设置监护人员的要求;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是否制定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和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整治步骤 

  开展工贸企业“明底数,除隐患、遏事故”百日攻坚行动自7月1日起至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宣传发动(即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前)。 

  各镇街、工业园要结合实际,指定专人具体牵头负责,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到位。 

  (二)摸底排查整治(2023年7月21日至9月10日)。 

  各镇街、工业园要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规定,采取“边摸排边整治”的方式,在已掌握(或上报)的企业信息的基础上,按照《荔城区工贸领域企业摸底排查表》(附件1)要求进行排查整治,做到应排尽排、应报尽报,不遮掩、不回避、不隐瞒,摸实、摸细、摸准辖区工贸企业底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及时制定措施,按期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业务指导,会同各镇街、工业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工贸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镇街、工业园要分别建立规模以上(限上)以及规模以下(限下)企业台账(附件2-5),每月20号更新报区安办汇总。 

  (三)总结巩固提高(2023年9月底前)。 

  各镇街、工业园、区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提炼经验做法、亮点特色,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工作总结于10月8日前报送区安办。 

  四、职责分工 

  各镇街、工业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全面负责。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好部门职责。 

  区应急局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对企业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以及“五带头”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并督促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各自的安全监管等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商贸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吊装设备等)使用单位建立、落实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对工贸企业在用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对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贸领域经营性自建房等的监管,排查整治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饲料加工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等。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工贸企业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情况(器材维修保养、监测记录等)、建筑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等情况。 

  其他行业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能,共同抓好工贸领域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全力抓好专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二)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实企业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做好工贸企业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安全,督促工贸企业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牵头监管部门,严防推诿扯皮、漏管失控。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效。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区政府将适时成立督导组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全面加强督导,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整改、核查等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对在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附件: 

  1、镇(街道)工贸领域企业摸底排查表 

  2、荔城区规上企业信息采集表 

  3、荔城区规下企业(含小微企业、小作坊)信息采集表 

  4、荔城区限上企业信息采集表 

  5、荔城区限下企业信息采集表 

 

 

  荔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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