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莆人社文〔2021〕190号)文件精神,为保持乡村公岗稳定,继续实施脱贫人口公益性续聘和银发劳务服务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银发劳务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经各镇街汇总上报,就业中心初审,人社局及财政局审核,我区2022年共有22人银发脱贫劳务人员,已预拨388860元,1-6月有19名应补助金额180710元(具体补助情况附后),结余在用人单位208150元作为7-12月预拨资金。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1-6月脱贫人员银发劳务补助资金名单
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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