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莆田市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1年“两节”期间区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的通知》(荔工信〔2021〕25号)文件精神,经镇街、工业园区初审推荐,我区恒而达新材料等24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现将奖励资金138万元下达给你们。款列“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该资金从2021年区“工业发展资金”专项中列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请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两节”期间区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安排表
莆田市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