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荔城区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精神,按照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和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为引导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创办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进一步带动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助推我区文旅经济做大做强做优,结合我区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开展非遗工坊建设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认定条件,开展遴选认定
非遗工坊是指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经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认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
(一)认定范围
有建设、运营非遗工坊的牵头企业、合作社或带头人,并富有特色、具备一定群众基础和具有较好市场潜力。
(二)认定条件
依托辖区内一项或多项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生产,有建设、运营非遗工坊的非遗保护单位或传承人,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具备能够开展生产的场地、水电暖、工具设备等条件;以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为重点,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数量较多,成效较好。同时结合非遗工坊生产经营实际,可适当放宽场地设置与吸纳带动就业人数等条件,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的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文旅经济发展。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的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于2022年8月19日前自愿申报,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在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提交以下材料:非遗工坊名称、地址、非遗项目名称、非遗项目等级、非遗项目类型、非遗传承人、主营业务、场地和设备等相关基础资料;已吸纳就业人数(附:吸纳就业劳动力花名册);非遗工坊经营情况统计;其他相关资料。
2.审核。8月22日-24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对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的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评审认定。
3.公示。经评审合格的非遗项目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非遗工坊,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予以确认,授予“非遗工坊”牌匾。
经认定的非遗工坊每年应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确认或更新登记信息,连续两年未确认登记信息的非遗工坊,自动取消非遗工坊资格。
二、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扶持就业
(一)加大带头人支持力度
推荐非遗工坊带头人参加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支持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鼓励并推动将优秀非遗工坊带头人培育成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乡村工匠、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支持其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非遗传习所等,开展研习培训、示范引导、品牌教育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带头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
(二)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
依托非遗工坊开展传统技艺类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优先吸纳其到非遗工坊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地方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非遗工坊培育特色劳务品牌,提升非遗工坊人员就业质量。
(三)强化宣传推广工作
建立我区非遗工坊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我市组织参加成都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以及省文博会、旅博会等重要展会活动中优先展示展销,协助目录产品与各类企业对接;在参加省市“非遗购物节”等销售活动中,优先对目录产品给予宣传推广等支持,鼓励将目录产品推荐到各类消费场所;支持非遗工坊产品进景区、进社区;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围绕本地区优秀非遗工坊和带头人开展报道;推荐评选上级非遗工坊建设优秀案例,开展集中宣传推广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合力共同推进
各单位要把非遗工坊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开展调查和会商沟通,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通报各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非遗工坊建设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合理推动非遗工坊可持续发展。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牵头做好非遗工坊建设各项工作,促进非遗保护传承,组织做好人员培训、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宣传推广等工作。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实时监测非遗工坊存续发展状况,对非遗工坊持续予以指导和扶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区乡村振兴局为非遗工坊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更好发挥吸纳带动就业作用;协助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共同推进政策落地落实,配合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实时监测非遗工坊存续发展状况,对非遗工坊持续予以指导和扶持。
区乡村振兴局要将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录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给予相应支持;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非遗工坊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更好发挥吸纳带动就业作用。
附件:莆田市非遗工坊认定申请表
莆田市荔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荔城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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