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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1年“两节”期间区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4-1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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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工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全力保障我区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根据区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期间稳生产稳就业工作七条措施的通知》(荔政办〔2021〕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两节”期间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

1.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新建投产项目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一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

注:新建投产项目指2020年4月份(含4月份)后新建投产项目且纳入统计。

(二)补助标准

按一季度用电增量(新建投产项目按30%折算)进行排名,给予第1-5名分别奖励10万元、第6-10名分别奖励8万元、第11-15名分别奖励5万元、第16-20名分别奖励3万元、第21-25名分别奖励2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荔城区2021“两节”期间级增产增效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2021年3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

3.2020年1-3月及2021年1-3月用电发票复印件;

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由企业向所在镇街、工业园区提交材料,纸质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成册材料加盖骑缝章)。

(二)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尽快发动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做好项目初审工作(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材料不全的要求补齐),并于4月30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区信局、区财政局,随附《荔城区2021年“两节”期间区级增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涉黑涉恶背景审查汇总表》(附件3)

其他事项

(一)企业产值以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用电量以国网电力公司的抄见电量为准,若申报企业由非国网电力公司供电的,需提供供电单位出具的用电量证明和申报企业关于申报电量数据真实的承诺书,用电量不含使用自发电电量、光伏发电电量和退补电费电量。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数据情况,若发现虚报数据情况则取消其增产增效奖励。

)因企业更名或其他原因造成与电力系统户名、联网直报平台名称不一致的,请镇街、工业园区附上是否属于同一家企业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根据《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关于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莆财行〔2019〕11号)要求,请申报企业另附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各镇街、工业园区要指导企业准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和用电户号。如因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获得奖励资金,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附件:

1.荔城区2021年“两节”期间区级增产增效奖励项目申请表

2.荔城区2021年“两节”期间区级增产增效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

3.企业涉黑涉恶背景审查汇总表

 

  

                                          莆田市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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